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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四项措施”实现清明“无车日”
文章来源:区纪廉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8-04-09   字体: [ ]  

清明节期间,宿迁市宿城区纪委、监察局在加强安全保障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祭扫,实现了清明“无车日”。

一是及时下发了《关于清明节期间严禁公车私用的通知》,并通过广播、电视台广泛宣传禁止公车祭扫的纪律规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实行公车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对清明节期间出现公车祭扫等私用现象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三是发送廉政手机短信:“清明节将至,让我们率先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提醒他们将车辆按要求入库;四是由该区廉政办会同纠风办、公安分局等部门,不定时地到市区各个公墓地点进行明查暗访。通过明查暗访,没有发现一起公车祭扫等私用现象。(尤勇、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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