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向全党明确提出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谐社会是社会的各种要素和关系相互融洽的状态,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对于我们党来说,就是要通过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动员力,让人民群众满意。腐败是社会存在的毒瘤,是导致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最大政治风险源,它直接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同度。加大反腐败力度,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题中应有之义。 社会进步的标志体现在和谐社会的建设程度上,但社会主要成份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受到腐败的侵蚀后必然影响构建和谐社会。历史唯物主义强调社会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统一体,认为矛盾的各个方面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有着密切的有机联系,是交融一体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相互间的作用和反作用,相互间的和谐关系,推动着人类社会从低级的社会形态向高级的社会形态发展。这种由生产力所决定而由一定的社会关系(经济基础)网络构成的社会,由它的国家权力机构、法制、纪律和道德规范等上层建筑维系着,是一个在矛盾运动中变化发展着的活的有机体。社会有机体的各要素协调统一、和谐发展,人类社会才能进步。但是,存在于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的腐败现象,就像病毒一样侵蚀和干扰社会各要素的协调统一。腐败在社会生产关系(社会经济关系)方面的表现形式主要是贪污、受贿、索贿、敲诈勒索、铺张浪费、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公款吃喝等;在政治上层建筑领域的表现形式主要是任人唯亲、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渎职失职、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徇私舞弊、执法犯法、官僚主义等;在思想上层建筑领域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思想道德腐化堕落、嫖赌毒、生活糜烂等。腐败的种种表现形式所带来的最终结果是侵犯人民群众利益和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破坏法制保护下的现存的社会经济关系(生产关系),瓦解国家政权机构和法制,破坏民主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等上层建筑领域。一句话,腐败行为所引起的后果是腐蚀社会有机体,破坏上层建筑、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生产力的和谐关系,从而阻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从要素的社会结构角度讲,就是要达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关系的稳定、协调、有序。从主体的社会结构角度讲,就是达到社会成员、群体、阶层、集团之间的关系融洽、协调,无根本利害冲突。反腐败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要通过查处腐败分子,规范社会行为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力不受侵害,使社会秩序规范有序,社会精神风貌健康向上,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 其一、通过开展反腐败斗争,社会利益得到公平分配,人民群众应得的经济利益得到合理实现。我们国家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其社会主义的性质和原则,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就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决定了我们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广大党员和干部要为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断奋斗。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只不过是人民的公仆。公仆的职责之一是将人民群众创造的物质财富合理地分配给人民群众。存在于个别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在经济上的主要表现为对财物的占有和挥霍,它实质上是对现存的合法社会生产关系的侵犯,侵占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破坏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制造干群矛盾,结果是激化人民内部矛盾。据有关方面的分类统计,由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为主要原因产生的社会利益矛盾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已占到社会矛盾纠纷的70%—80%,成为新时期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形式。社会利益分配的不均衡产生新的利益矛盾,导致制度建设与社会的经济政治发展不相适应,由此带来的犯罪案件、经济纠纷、侵权案件、民事纠纷、信访数量的增长同样是飞速的。比如信访,由1978年至1982年,全国法院处理民事申诉来信和来访共83700件(人)次,到1998年至2002年,全国法院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224万件(人)次,上升了近504倍!这一数据是惊人的。如此大规模申诉信访,表明在社会结构的微观层面即基层蕴藏、积压着大量人际矛盾和社会矛盾,这也是社会结构基础层面不够稳定、不够和谐的信号。当然,造成这一结果除社会存在的腐败原因外,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开展反腐败斗争,就是通过查处腐败分子,维护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保证社会财富合理、公正地分配。 其二、通过开展反腐败斗争,保障宪法规定的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力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然而,腐败现象腐蚀党和国家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政府机构设施等上层建筑领域,破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谐发展。比如存在于个别领导干部中的长官意志、独断专行、徇私舞弊、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腐败行为,严重地侵犯了人民的民主权力,影响了民主政治的建立和运行,干扰破坏了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政治秩序。腐败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破坏,剥夺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带来的后果是动摇了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削弱了人民群众的责任感。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其实质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没有社会成员和睦相处,就没有社会关系和谐顺畅。开展反腐败斗争,就是通过制定党纪政纪和加强对党纪政纪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掌握公共权力者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正常化、有序化和民主化。人民群众生活在和谐的民主环境,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力,参政议政,社会成员各尽所能,全社会稳定有序发展,这是构建和谐社会要达到的目的。 其三、通过开展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康向上的政治文化和思想道德,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精神风貌。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目的,就是引导人们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以损害国家利益、群众利益为最大的耻辱,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发展的人际关系。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像病毒一样,扰乱人们的思想、侵蚀人们的心灵,对建立良好的社会主义的政治文化氛围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还逐步泯灭正义、诚实、善良、勤劳、平等的人类社会道德,造成社会凝聚力下降。开展反腐败斗争,就是要在全社会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社会群体中塑造诚实劳动、人人平等、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达到全社会各要素和关系相互融洽,全社会充满创造活力,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全社会稳定而有序。最终实现政通人和、社会和谐,这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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