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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制度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
张 欣
(2007年4月9日)
同志们:
这次制度建设现场会是在全区上下围绕“一个中心、四个重点”狠抓落实、围绕“两大搬迁”强力推进的形势背景下召开的,非常重要、也十分必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分析我区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监督过程中存在的盲点和误区,全面加强我区制度建设,进一步动员全区上下,振奋精神,创新举措,以制度促规范,凭制度管干部,靠制度抓落实,不断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昨天,我们观摩了洋河镇、经济开发区南区和建设(交通)局的制度建设情况。刚才,洋河镇等三家单位围绕制度建设作了经验介绍。从整体情况看,三家单位在全区制度建设上作了积极的探索,先行了一步,值得肯定。希望其他单位认真学习,吸取经验,受为己用,不断把本单位本部门的制度建设推向深入。下面,就当前制度建设工作,我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制度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这说明,制度的保障作用已经被提升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只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严密的机制体系,才能推动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才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是落实党中央反腐败方针的重要举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提出了“不搞运动,走制度建设的路子解决存在问题”,这样,制度更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反腐败关键在制度,还是制度靠得住”。江泽民同志曾明确指出:“保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制度建设是最根本的。”胡锦涛总书记也多次在会议上强调:“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可见,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制度工作都非常重视,抓好制度建设工作已经成为是新形势下提高党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已经成为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根本举措。
(二)加强制度建设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要求,是形成风清气正党内环境的重要途径。目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环境的考验,绝大部分党员都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在各自岗位上尽职尽责、发挥着先锋模范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目前还存在极少数党员素质不高、对自己要求不严,甚至蜕化变质等现象。因此,必须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依靠制度整改存在的问题,依靠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依靠制度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制度建设是促进全区经济快速发展的根本保证。当前,我区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四区”建设等重点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这既是一个战略机遇期,又是一个矛盾凸显期。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我们的执政能力等提出了新的重大考验,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经验看,减少腐败现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干扰是我们面对的问题和挑战。为此,我们必须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加快全区经济发展、重返全市第一方阵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加强制度建设是预防腐败、保护干部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历史时期,客观上存在诱发腐败的多方面因素。尤其是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要求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有的还缺乏相应的配套和细化措施,许多好的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制度上的漏洞,监督作用不力,为违法违纪和发生腐败提供了条件。因此,只有加强制度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干部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的有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才能更好地保护干部。
二、理性分析,进一步明确制度建设中的难点重点问题
近年来,我们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经济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基石和助推器,突出重点,常抓不懈,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是,目前,我区制度建设中仍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有的单位在选人用人时,已经有群众举报反映,在没有具体核实的情况下,仍坚持“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在资金运行上,由于制度不健全,单位部门“一把手”任意支配资金,随意使用资金,特别是在大额资金支出上,存在乱支用行为。在固定资产管理上,有的单位有意隐藏资产,存在漏登、少登的现象,没有将固定资产纳入管理范围;有的单位变相设立“小金库”,私分钱物等。在党务、政务公开上,应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只是公开一些表面的、无关紧要的事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财务的收支情况,政府为民办实事情况等,没有公开。在领导廉洁自律上,少数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较差,大操大办、公车私用、公车私驾、收受服务对象礼金和有价证券、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等现象时有发生。在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上,大多数单位负责人认识上有误区,认为这项工作是纪委工作,与自己关系不大;其实这项工作是各级党委的工作,是单位“一把手”的工作,这一点必须要纠正过来。在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上,个别单位“一把手”揽权,独断专行,重大事项主观决策决定,个人“说了算”,民主讨论研究的问题很少。在工作执行力上,有些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同志,对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事项,推诿责任,落实不快,执行不力。在公共经济资源运行上,有的单位和个人在利用结算工程款时,索要钱物;有的工程项目存在暗箱操作、工程串标、逐级分包、小头大尾追加工程等现象;有的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征地拆迁费不能及时到位,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合法利益;有的干部利用工程招投标大肆敛财,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等等。分析个中原因,有的是市场经济发展不完善造成的,有的是个人政治素质不高、私欲膨胀造成的,有的是受利益驱动、自己把握不住造成的,有的是党性不高、组织原则不强造成的。同时,也暴露出我们在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管理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为此,全区上下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按照本次会议的具体要求,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抓好工作落实,努力实现“制度健全、约束到位、工作规范、腐败减少”工作新局面。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制度建设的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如何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抓管理,以制度促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重点围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资金运行监督制度》、《固定资产管理监督制度》、《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监督制度》、《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执行力考核评价制度》等“八项制度”,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制度网络,使制度真正成为反腐倡廉的铜墙铁壁,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在这里,我着重强调一下“八项制度”。“八项制度”是我区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执行的硬性规定。现在,我把主要内容解释一下:
1、《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是指对驻在部门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监督检查。在选拔干部上,对人员相关资格进行审查、民主测评、组织答辩、组织考察的,纪检监察机构要全过程监督。在提拔干部上,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讨论确定本单位股级职务拟任人选的,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参与讨论,并对讨论确定过程进行严格监督。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拟任人选在公示期内的监督,对反映公示对象问题线索比较具体的,一律要进行调查核实。
2、《资金运行监督制度》是指纪检监察机构要对应该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基金,以及应缴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种收费等实行收费备案、重点审核,对收费项目的批准文号、批准部门、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期限等事项进行具体审核。对单位取得的除本级财政安排的预算资金之外的资金收入、其他收入、往来款收入等要实行入账核查。对单位的支出内容、支出依据、报销程序、报销时限等要实行支出审查。其中,公务接待费、小汽车燃修费、会务费、旅差费等群众关注的热点科目费用,要按期结算,并要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接受监督。
3、《固定资产管理监督制度》是指纪检监察机构要对单位增加的固定资产实行备案,对固定资产的入帐登记、变更、注销等实行登记核查,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建立固定资产登记档案,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对固定资产变更包括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等实行固定资产变更核查。
4、《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制度》是指纪检监察机构要对党务和政务方面内容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主要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招待费、差旅费的开支情况等常规性工作,是否坚持至少每月公开一次;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民主生活会情况以及其他阶段性工作是否逐段公开;干部竞争上岗、录用、发展党员等临时性工作,党委(党组)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等是否随时公开。
5、《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制度》是指纪检监察机构要对领导干部婚丧喜庆操办报批程序,领导干部配、用车各个环节,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领导干部公款支出报销的核批程序,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利,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党内监督条例,执行公务招待管理规定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监督制度》是指纪检监察机构要协助、督促驻在部门党组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党组领导班子的正职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要督促和协助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认真细化分解各项工作,把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位领导干部。要督促和协助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细化责任目标,并督促和协助抓好责任目标的落实与考核,以及责任追究工作。要督促和协助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落实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7、《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是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企事业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民主决策评议员,对各单位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年初拟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和资源处置情况,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社会事业等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重大财务支出情况,特别是关系到群众民生等重大事项进行民主评议、民主决策。
8、《执行力考核评价制度》是指由区纪委、监察局对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执行能力进行考评。考评的重点包括,对上级的指示、指令、决策、政策落实如何,贯彻实施的力度如何、落实执行的效率如何等。具体内容指对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对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如何、完成结果如何、完成时限如何等。考评的目的就是以“百分制”的方法,对各个单位和领导干部的执行能力进行评比打分,排出先后名次,以先进激发后进,切实提高干部的“九种能力”,即: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办事操作能力、时间安排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危机能力、化解矛盾能力、自率控制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学习求知能力。
目前,“八项制度”中除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和《执行力考核评价制度》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其他“六项制度”已经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希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充分理解内容,全面抓好制度的执行落实。
(一)要提高质量,全面完善制度体系。制度建设关键是要管用、可行。要针对一些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具体实在、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堵塞产生腐败的漏洞。“八项制度”是针对我区目前存在的问题而制定的,针对性和适用性都较强,各单位各部门必须要严格执行。在此基础上,要围绕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围绕产生腐败的深层次原因,不断创新完善,不断适应新变化,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同时,要适时对现行制度进行修改或废止,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努力做到制度建设进程与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相统一。
(二)要多措并举,确保制度落实到位。我们只有把握关键环节,才能达到事半功倍。在制度建设落实过程中,要努力做到“四抓”:一要抓学习宣传,努力使制度入脑入心。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营造学习制度、落实制度的良好氛围,单位内部要采取集中学习、问卷测试等形式,让每位同志都对制度烂熟于心,并能够切实执行。二要抓领导干部,发挥干部的带头作用。领导干部要在制度落实上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自觉执行,带头、带领、带动落实制度,努力把制度实施好、落实好。三要抓典型带路,树立落实制度的模范。要发现和培养执行制度的先进典型,树立广大干部学习的榜样,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人,用身边的典型引导人,促进制度得到全面有效的落实。四要抓责任追究,严肃惩处违反制度者。责任追究是加强制度管理的有效手段,是促进制度落实的重要保障。对那些违反制度,徇私舞弊,造成制度形同虚设的单位和个人坚决给予处分。
(三)要强化督查,全力推进制度建设。要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督查力度,做到令行禁止。区委已经把落实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区纪委各派驻机构要推行过程管理,实行跟踪问效,随时了解和掌握制度建设推进情况和落实情况。区纪委机关要定期对各单位制度执行情况严格进行督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对发现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并限期规范完善到位。
四、构筑载体,进一步创新制度建设工作新机制
实行统一管理,是规范行为、减少和预防腐败的创新举措,也是我区加强制度建设的一个有效载体。区纪委二次全会以后,派出派驻工作全面实施并顺利推进,新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渐完善。同时,我们也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工作开展不正常,对“六项制度”抓的不紧,仅停留在传达会议精神层面上;二是派驻的部分纪检干部业务不精,对监督职能认识不足,存在不愿得罪人的思想;三是少数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存在抵触情绪,认为是多此一举,束缚了发展的手脚。
针对存在问题,乡镇纪委和各派驻机构要切实按照“实施意见、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推动制度有效落实。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的指导思想,正确认识肩负的使命、背负的重担、岗位的重要,避免有“好人主义”和“不敢监督”的心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大刀阔斧地开展工作。要严格考核奖惩,实行“定期汇报,季度督查,半年考核,年终总评”的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对派驻(出)机构和干部的管理,对不履行、不正确履行监察职责,与被监督单位形成利益共同体,造成一定影响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加以严惩。
被监督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本部门、本单位是派驻工作监督的主体;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明确自己是被监督的对象,有配合监督、支持监督的义务。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上要入轨。实行统一管理,是中央、省、市的要求,是全国统一实行的监督举措,不是宿城区的首创,这一点,大家思想上必须要认识到位,不要报有侥幸心理,不要出现排斥想法。同时,派驻工作也不是阶段性工作,是中央在试点成熟的基础上全面推开的一项工作,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这一点大家也必须要认识到位,思想上要入轨。被监督单位领导要避免“被监督别扭”和“不让监督”的心态,转变对监督的认识,主动接受监督,真诚欢迎监督。二是要积极配合,工作上要入轨。被监督单位要和派驻机构相互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近期,我到部门去调研,有些单位部门的“一把手”认为:实行派驻监督形式很好,很有效果,但不能影响本单位的发展。说的很好,说的也不错,同时也从侧面反映了这些领导干部对派驻工作有抵触情绪。可以说,我们派驻干部去监督,不是阻碍发展,而是促进你们发展;不是坑害干部,而是挽救干部;不是扰乱工作,而是规范工作。希望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工作,共同把制度建设落实好、执行好。三是要全力支持,行动上要入轨。各单位各部门要顾大局、识大体、讲政治,对派驻(出)机构的干部,在政治上要信任,工作上要支持,生活上要关心,共同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对派驻机构发现并提出的问题,单位部门要主动纠正,及时整改,努力上升到制度层面去解决。
同志们,加强制度建设,是治理源头腐败的根本举措。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中,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我们要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结合我区实际,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统一管理为载体,以强化监督为手段,以预防腐败为目的,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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