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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人享有哪些权利?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6-08-11   字体: [ ]  
1、对党员、党组织违法乱纪的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2、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有权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
3、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后,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有权向受理机关提出询问,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4、有权要求与检举、控告、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回避。
5、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6、因进行检举、控告、申诉,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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